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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第六只基金QDII获批

东方早报 07年12月19日 11:29

  在老基金QDII新增20亿美元外汇额度的同时,监管机构继续放行新的基金QDII。早报记者昨天从华宝兴业基金公司获悉,该公司旗下首只QDII产品---海外中国成长股票型基金日前正式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将于近期发行。

  据悉,该基金主要投资于海外上市的中国公司股票,在全球资本市场分享中国经济增长,追求资本长期增值。这是继12月初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基金获批之后,今年下半年获批的第六只QDII基金。

  投向三地"中国股票"

  据悉,华宝兴业海外中国成长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范围为:股票占基金资产总值的60%~95%,债券和其他资产占基金资产总值的5%~40%。其中,股票投资范围包括香港证交所上市的所有股票和在新加坡、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股票,这些中国公司是指收入的50%以上来源于中国大陆的公司。

  对于旗下首只QDII基金的运作,华宝兴业基金公司总经理裴长江称,经过长期的准备,华宝兴业已经在投资、研究、交易、风险管理、后台清算等各个环节都配备了熟悉海外市场、拥有海外资产管理业务经验的管理人员,其QDII业务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准备就绪。

  中外基金经理双领衔

  据悉,该基金QDII将由两名具有丰富海外投资经验的基金经理共同管理。其中,基金经理GabrielGondard的证券从业经历7年,曾任法兴资产管理公司基金经理。另一位基金经理雷勇的证券从业年限11年,1990年代在美国美林证券担任理财咨询师和高级分析师,之后在美国ACES咨询交易公司任高级投资组合分析师。2005年4月加入华宝兴业,曾任研究部总经理,现任华宝兴业海外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和金融工程部总经理。

  此外,该基金的境外投资顾问为法国兴业银行资产管理(日本)有限公司,截至2007年3月,该公司管理资产的总额达204亿美元,管理账户总数为169个。该公司的客户包括共同基金、养老金、非寿险保险公司、基金会、银行和对冲基金。

  青睐香港债市

  值得注意的是,在投资股票的同时,华宝兴业海外中国成长基金还将投资具有标准普尔评级为"A"以上或同等评级的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中国大陆以外市场(包括香港、新加坡、美国)发行的固定收益证券,在流动性充足的情况下,主要投资香港债券市场。

  华宝兴业海外基金强调海外债券市场事出有因。早前出海的四只股票型基金QDII,由于建仓过快而导致基金净值明显大跌。

  资料显示,截至12月14日,华夏全球精选的单位净值为0.887元/份,上投摩根亚太优势的单位净值为0.889元/份,南方全球精选的单位净值为0.926元/份,嘉实海外的单位净值0.8630元/份。四只基金QDII的海外投资已亏损超过百亿元人民币,让内地投资者对海外市场的风险有了新的认识。

  业内人士认为,虽然目前QDII基金受到海外股市震荡影响出现净值下跌,但从长远来看,投资人通过投资海外市场,可以有效地分散内地单一市场或单一投资工具的风险,提高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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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宝兴业基金首只QDII基金已获批 近期将发行

    中国华(股吧)宝兴业基金管理公司周二表示,其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基金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募集批文,首只QDII产品--海外中国成长股票型基金将于近期发行。

  公司新闻稿称,该QDII基金产品主要投资于海外上市的中国公司的股票,其资产配置比例范围为:股票占基金资产总值的60%-95%,债券和其他资产占基金资产总值的5%-40%。

  其中,股票投资范围包括香港证交所上市的所有股票,以及在新加坡、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其收入的50%以上来源于中国大陆的公司;此外,还将投资具有标准普尔评级为“A”以上或同等评级的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中国大陆以外市场(包括香港、新加坡、美国)发行的固定收益证券。

  该基金的境外投资顾问为法国兴业银行资产管理(日本)有限公司。

  此外,新闻稿并显示,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基金的拆分也获得了证监会的批准,将于近期实施。

  国家外汇管理局官员此前称,目前共有南方基金、华夏基金、嘉实基金、上投摩根基金等五家基金公司总共获得230亿美元的QDII额度。

  华宝兴业是宝钢集团旗下的华宝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与法国兴业银行(SOGN。PA:行情)的合资企业,各占51%和49%股权.目前旗下管理九只基金,资产管理规模逾600亿元。(路透2007/12/18)

    证监会:QDII未来可投A股 国内国外双管齐下

    上周三,证监会基金部给基金公司、证券公司、托管银行下达了“关于《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及《关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有关问题的口径”(下称口径文件),在该口径文件中,证监会基金部明确表示,未来QDII产品可以同时投资于国内和国外市场,或者说QDII未来可投A股。

  同时,该口径对于QDII资格条件和审批程序、关于境外投资顾问、关于资产托管、监督管理、基金销售、日常申购/赎回等十个问题,做了十分详细的规定和解释。

  国内国外双管齐下

  据记者了解,在该口径文件还未下发前,国内部分基金公司就想设计和推出既可投资国内、又可投资国外市场的QDII产品。但在今年6月末证监会颁布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中,对于此类QDII产品的投资运作并没有十分明确的规定,基金公司和证券公司对此问题也比较模糊,而口径文件则对此类既投资国内、又投资国外的QDII产品明确表示认可。

  国内一家基金公司国际业务部的副总经理表示,虽然未来可以设计既可投资国内、又可投资国外市场的QDII产品,但是这种产品也面临困难。在QDII产品推出时,由于涉及到在海外市场投资,需要向外管局申请外汇额度,如果既投资国内、又投资海外市场,那么QDII的外汇额度该如何处理,比如40亿美元的外汇额度,那么这40亿美元多少比例投资A股?或者还是40亿美元全部投资海外市场,国内部分另外给一个额度。因此,这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

  在QDII的投资运作上,口径文件规定,基金公司在交易量的分配上应遵循证监会基金字【2007】48号文的相关规定,一个管理人支付给一家券商的年交易佣金不得超过全年佣金的30%。同时,口径文件还规定QDII不允许投资海外对冲基金或具有投资金融衍生产品进行套期保值机制的基金,目前也不鼓励QDII设计包含过多复杂金融工具的基金、集合理财产品。

  对基金公司等机构的QDII产品设计以及申报材料,口径文件表示,QDII产品应当对基金、集合计划投资的主要国家或地区市场的基本情况作介绍,在币种的选择及产品风险收益特征的选取上,由管理人根据市场环境、投资者的需求决定。

  培养独立全球投资能力

  对于境外投资顾问,口径文件表示,对于具有一定境外投资实力和投资经验,具有合格境外证券投资人员、较健全的治理结构和完善的内控制度的证券公司,可以自行负责投资决策,不聘请境外投资顾问。但是在试点初期,口径文件建议在投资于缺少投资经验的市场或风险较高的产品时,聘请境外投资顾问,以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有的机构认为,境外投资顾问可否为基金、集合计划全部资金境外投资提供全权投资管理?口径文件表示,证监会发展QDII的长期目标之一是培养国内机构独立的全球投资管理能力,因此不鼓励投资研究全部外包的模式。

  同时,口径文件还表示,如果境外投资涉及多个资本市场,QDII管理人可以根据不同产品、市场的情况灵活掌握,也就是QDII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设置多于一名的投资顾问。此外,境外投资顾问应该遵守国内法律法规,QDII管理人应该在投资顾问协议中明确这一义务,投资顾问协议也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强化托管、管理人责任

  由于涉及到海外市场,口径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托管人、管理人的责任。口径文件规定,“托管人委托境外托管人的,并不意味着可以免除其受托责任,境外托管人可以接受委托,办理相关业务,但不承担基金、集合计划的受托责任。”

  口径文件还规定,托管人有责任对管理人制定的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规则履行监督责任,保证其合法合规;对于日常业务办理,在基金、集合计划管理人提供汇总数据之前的业务环节,属于代销推广机构的范围,托管人不需要监督,但是在基金、集合计划管理人提供汇总数据之后的业务环节,比如申购、赎回价格的确定,申购、赎回费用的计算,申购、赎回资金的划拨等,托管人应当履行监督责任。

  此外,口径文件还表示,对境外托管人有关估值与复核的业务委托不能免除托管人的责任。

  由于QDII投资范围包括境外固定收益产品、衍生产品等,不同来源的价格完全可能不同,NAV估值也有所不同,在有误差产生时,口径文件表示,根据《基金法》规定基金计价错误达到净值的0.5%时,管理人应公告,给持有人造成损失的,持有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托管人予以赔偿。(证券时报2007/12/17)

    银行系QDII获准投资英国股市 不久将可投资美股

  投资美股的监管合作安排将于近期签署

    近日,中、英两国金融监管部门就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做出了监管合作安排,中国的商业银行可以代客投资于英国的股票市场以及经英国金融监管当局认可的公募基金。

  中国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是为了逐步扩大商业银行代客境外投资市场,提高商业银行的国际化投资管理和风险管控能力,使广大投资者有机会参与更多的国际资本市场投资,分散投资风险。

  该人士还透露,中国银监会与美国证监会也已原则同意将于近期签署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监管合作交换信函。

  今年5月,中国银监会颁布《关于调整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境外投资范围的通知》,扩大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境外投资范围,允许投资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通知同时规定,商业银行发行投资于境外股票的代客境外理财产品时,需满足的一项条件是,商业银行应选择在与中国银监会已签订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境外监管机构监管的股票市场进行股票投资。

  此前,中国银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在今年4月签署了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

  截至今年10月底,共有23家中外资银行取得开办代客理财业务资格,其中21家共取得161亿美元的境外投资购汇额度。有16家中外资银行参与QDII海外投资计划,共推出154个产品,人民币销售额达到351.96亿元,约占购汇额度总额的29%,美元销售额为10.12亿元。(证券时报200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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