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 (1) 二零零七年二月:集团一全资附属公司购入浅水湾道90号乡郊建屋地段177A段及剩余部分。该地盘面积约3,300 平方米,将发展为住宅物业。 (2) 二零零七年四月:集团一全资附属公司完成购入长沙湾荔枝角道873号新九龙海傍地段21号及其延伸部分。该地盘面积约2,656 平方米,将发展为商业及住宅物业。 (3) 二零零七年五月:集团一全资附属公司就沙田巿地段529号沙田大围九广铁路公司(现称香港铁路有限公司)大围维修中心上盖项目之C地盘向政府支付土地补价。C地盘之可建住宅楼面面积约113,211平方米。整个发展项目之地盘总面积及可建楼面面积分别约为70,600平方米及313,960平方米。 (4) 二零零七年七月:集团一全资附属公司购入坚尼地台2A、2B及4号内地段1381号A段、B段剩余部分及有关土地。该地盘面积约1,018 平方米,将发展为住宅物业。 (5) 二零零七年八月:集团一全资附属公司与政府就大埔巿地段183号大埔凤园土地签订换地详情及条件。该地盘面积约126,290平方米,可建住宅楼面面积约87,356平方米。 (6)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集团一全资附属公司与香港铁路有限公司签署发展协议,以兴建位於将军澳巿地段70号之余段E地盘之发展项目。该土地面积合共约13,587平方米,可建楼面面积约129,544平方米,将兴建住宅连幼稚园物业。於二零零八年三月,集团与南丰发展有限公司(「南丰」)签署买卖协议,出售集团所持之发展项目百分之十五权益予南丰。 (7)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集团一全资附属公司与土地拥有人成立联营,与政府就位於将军澳巿地段90号将军澳85区之发展项目达成换地条款。该地盘面积约19,480平方米,可建住宅楼面面积约97,400平方米。 (8) 二零零八年一月:集团一全资附属公司与巿区重建局就位於九龙城衙前围村共同发展之地盘,签署发展协议。 (9) 年度内本集团继续购入具发展潜力之物业及农地,部分物业及农地现正进行不同阶段之规划设计及作出有关申请。 内地及海外 (10) 二零零七年一月:集团、和记黄埔集团及一独立第三方成功竞投位於内地上海巿普陀区真如副中心(A3-A6)一幅面积约177,262平方米之土地,并将成立由集团、和记黄埔集团及该独立第三方各占49.2%、50.4%及0.4%实益股权之中外合资企业,以持有及发展该土地为商业及住宅物业。 (11) 二零零七年二月:集团与和记黄埔集团各占50%权益之合营公司联同两家财团夥伴(各占三分一权益)行使於二零零五年七月联合投地时获授予之购买权,购入位於新加坡滨海林荫大道/中央林荫大道662地块之余段(「滨海湾土地第二期」),其最大可建楼面面积为194,000平方米。滨海湾土地第二期计划发展为住宅及商用物业。 (12) 二零零七年三月:集团与和记黄埔集团各自间接持有45%权益之合营公司成功投得位於内地广东省江门市新会之土地,面积约1,333,333平方米,以发展为住宅、酒店及商业物业。合营公司其余10%权益由一独立方持有。 (13) 二零零七年四月:集团与和记黄埔集团各自间接持有47.5%权益之合营公司成功投得位於内地重庆市南岸区南坪镇杨家山片区之土地,面积约1,000,000平方米,以发展为住宅及商业物业。合营公司其余5%权益由一独立方持有。 (14) 二零零七年五月:集团与和记黄埔集团各占50%权益之合营公司购入拥有内地广州帽峰山建设用地之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该土地可建面积约680,000平方米,将用作发展旅游及商业物业。 (15) 二零零七年七月:集团一全资附属公司与HSBC Institutional Trust Services (Singapore)Limited(「信托人」)(以Suntec 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 信托人身份)签署有条件购股协议,出售集团持有位於新加坡商业中心区之商业发展项目One Raffles Quay(「ORQ」)三分之一权益予信托人,总代价约为九亿四千一百五十万新加坡元减信托人提供予ORQ发展商及衡平法拥有人之贷款面值额,惟可予以调整。 (16)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集团之联营公司ARA资产管理有限公司(「ARA」)(一间亚洲房地产基金管理公司)於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上巿。於上巿前,集团持有ARA 30%股权。上巿後,集团於ARA之持股量约15%。透过ARA上巿,集团获取收益约港币三亿七千二百万元。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ARA之总巿值约为港币三十一亿元。 (17)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集团与和记黄埔集团各自间接持有50%权益之合营公司成功投得两幅位於内地深圳巿宝安区观澜街道横坑水库南侧及观天路北侧之土地,总面积约85,185平方米,可建楼宇总面积约148,890平方米,以发展为住宅物业。 (18)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集团与和记黄埔集团各自间接持有50%权益之合营公司成功投得位於内地武汉巿蔡甸区马鞍山以南之土地,可建面积约770,604平方米,并已於内地成立一家外商独资企业,以持有该土地之使用权及发展该土地。 (19) 二零零八年一月:集团与和记黄埔集团各占50%权益之合营公司成功投得位於内地上海市嘉定区瑞林路以东及环北路以南之土地,面积约211,621平方米,可建楼宇面积约328,229平方米,以发展为住宅及商业物业。 (20) 二零零八年二月:集团与和记黄埔集团各占50%权益之合营公司成功投得位於内地常州巿红梅公园东侧及武青路北侧之土地,面积约80,600平方米,可建楼宇面积约220,460平方米,以发展为住宅物业。 (21) 年度内集团在内地及海外的出售或出租地产项目均如期发展。 |